今日搭乘客機飛往位於世界三大島嶼婆羅洲北部,西臨南中國海東臨蘇祿海及西里伯斯海的沙巴,由於沒有颱風及地震並擁有豐富的天然資源,素有風下之鄉的美名,隨後展開迎賓SPA【SPA 60分鐘:全身精油按摩】並由肩頸開始做全身舒壓按摩,讓您完全放鬆,達到最舒服的感受(12歲以下或不佔床及孕婦無法贈送)〈享受按摩完後,敬請準備按摩師服務費RM5元,以茲鼓勵並展現國際禮儀〉。接著市區觀光,前往參觀由當地華人出資所興建的並由華人供奉觀音的【普陀寺】如果您沒有宗教信仰的禁忌,可至正殿參拜諸神。
續前往參觀伊斯蘭風格的建築在水上而且巍峨壯觀的【回教清真寺】建築物的氣勢雄偉,讓人有一種心靈寬闊的感覺,並可多了解一種不同的宗教文化。續前往參觀高科技且造型優美的亞庇市圓型新地標【沙巴基金大廈】這高科技的建築物是世界的少數幾座之一,所以您非得跟它合照不可。
晚餐後可自行前往亞庇最新最大商場【IMAGO SHOPPING MALL】或1 BORNEO,此商場內包含各國名牌精品旗艦店以及世界各地美食,商場亦內含健身中心、SPA、保齡球館、大型電影院等。
上帝不小心遺留的最後一塊淨土~潔白細沙、環境幽美、是最佳浮潛的熱帶島嶼,【東姑阿都拉曼海上國家公園】是位於距離亞庇三到八公里外海的海洋島嶼公園,其總面積五千平方公里!酒店內享用早餐後,請務必著便捷輕裝的海灘裝備,在飯店大廳集合,前往碼頭搭乘遊船至婆羅洲大堡礁世界,本行程約6-7小時。【婆羅洲大堡礁世界Borneo Reef World】於亞庇市西邊離東姑阿都拉曼海島公園,有個東南亞最大的水上休閒浮橋“婆羅洲大堡礁世界Borneo Reef World ”。浮橋的平面積總共有24.5米寬, 11.8米高及 37.5米長,是由海洋級高防鏽鋁所搭建而成。這寬敞,穩定和豪華的海上平臺給遊客們提供了一個獨特的海底城,鋪有地毯的海底隧道,可讓您清楚見到許多海底天然珊瑚礁及種類繁多的魚兒在水中悠遊玩耍。在您盡情投入海洋之際,別忘了穿上最亮麗的泳衣,最佳女主角換您做看看喔!(請務必穿著救生衣),我們準備好浮潛用具蛙鏡+呼吸管,正式下海與熱帶魚人魚共游玩親親,清澈的海域盡是豔麗壯觀的珊瑚礁群;這裡是色彩繽紛的熱帶海洋生物之安樂家園。清澈的海水、寧靜的海洋及種類繁多的瑰麗海洋生物群;也是您拋開忙碌的生活壓力、遠離城市的喧囂擾攘及鬆弛身心的最佳去處。
我們再前往【東姑阿都拉曼國家公園】內的【沙比島】,潔白細沙、小森林世界上少有的無污染海洋世界、海洋生態保護區聚集最多熱帶魚享受迷人潔淨的海灘,也是活動區域最大、環境幽美、清澈如水晶的海水,是最佳浮潛的熱帶島嶼,肉眼即可見著的透澈海底美麗珊瑚,您可要把握這難有的機會喔!水質純淨的海洋國家公園,清晰可見的魚群就在我們的腳下。豔陽高照雲淡風輕的時光,總是讓人忍不住想要投入大自然的懷抱。
【獨一無二之海洋探險~海底漫步(約10-15分鐘)】在依靠氧氣瓶呼吸管的深潜漫步,沿著船身垂下的梯子下來到約5~10公尺處的海底世界,由於頭盔內有空氣,水完全進不到頭盔裡,即使在海底也不用擔心呼吸問題,會不會游泳也無所謂,都可以自在的欣賞海底美景。試試行走在水底的難得體驗,不需要會游泳就能享受類似太空漫步的樂趣(約10-15分鐘)。
另外您如果覺得浮潛還不能滿足你一窺這海底驚奇世界的好奇心,您亦可自費參加香蕉船、拖曳傘、飛魚、水上摩托車、海底電單車、潛水體驗等刺激的水上活動及水底活動,體驗奔馳在大海中央的刺激快感。今日午餐安排於海島上享用海陸燒烤BAR.B.Q自助餐,在相思樹小森林下享用著新鮮美味的各式燒烤大餐,在喝杯沁涼的飲料讓您暑氣全消。享受悠閒悠哉的海島風情一日。
■從事所有水上活動,請務必依照規定穿戴救生衣具,並聽從導遊及領隊的指揮進行。
【無敵日落海景下午茶,無酒精飲料每人一杯】享受一份下午茶,欣賞這樣的日落海景、感覺壓力都釋 放了,所有的煩惱也都暫時放下我想,這就是旅行的意義吧。並獨享這份沙巴最美的夕陽吧!!午後將帶 您前往【濱海走廊】安排在此下午茶..對在地人和遊客而言,無疑是市區最多人到訪的指標性地點,市 集內還有好多的平民美食而您可到旁邊的市集逛逛,市集內很多繽紛的飲料冰品,建議您一定要買一杯來嚐嚐!
早餐後前往樂活部落半日遊,中午享用馬來風味料理餐後;抵達後,先享用傳統馬來茶點,續前往期待已久的【長鼻猴生態螢河之旅保護區】這位於亞庇的南部熱帶雨林;是最熱門的生態雨林區!準備好上路的心情,搭乘安全的長尾船暢遊於紅樹雨林間,盡情感受這盤根錯節的環境中另一種亂中有序的自然生態,展開神秘刺激的熱帶雨林之旅,出發尋訪野生長80鼻猿的神秘足跡『建議自備望遠鏡亦可於碼頭租借』,首先進入沼澤紅樹林,在這藍天綠水、幽密深野的熱帶原始叢林兩岸,一窺只有生長在婆羅洲島瀕臨絕種的【長鼻猴】雄性的長鼻猴特徵為下垂的巨鼻、粗腰、白尾,身邊圍繞一批傾慕牠的雌性伴侶,偶爾還能發現其他稀有猿猴的蹤影。沿途經溼地、沼澤、叢林,經專業導遊的生態解說並追蹤婆羅洲特有長鼻猴之族群,望遠鏡下的世界充滿驚奇,相信這一趟旅程必定能讓您留下不可磨滅的回憶。返航時刻,欣賞滿天的星斗令人沈醉,生態奇景【螢火蟲之旅】這個與紐西蘭的螢火蟲洞媲美的螢火河道,讓成千上萬的螢火蟲陪伴我們航行於寂靜的河道上,當身旁樹林中明明滅滅的火光燃亮了您兒時的記憶,別懷疑自己的眼睛就讓這畫滿了不知是星斗還是螢光的繁星點點夜晚,替您一圓久違的美夢。
註:本日因路程問題,晚餐若安排於當地享用;故僅能安排於唯當地僅能安排簡易式馬來風味晚餐,若有不盡理想之處,敬請貴賓包涵鑑諒。
註:長鼻猴為野生動物並非是圈養,能否看到則是運氣,敬請見諒!
註:螢火蟲全年皆可看,但在暴風雨天氣前夕及下雨期間則無法觀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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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如河激流泛舟】安排專業泛舟公司一趟熱帶雨林白水泛舟,一場體驗自我的活動即將展開。首先我們先抵達Kiulu River的終點,撿查其裝備及救生衣是穿戴正確,及聽從教練之泛舟常識及動作後,驅車前往起點展開刺激的泛舟之旅!即將展開您期待已久的激流泛舟之旅囉!進入眼簾的是湍急的河流,還來不及緊張這接來會是怎般的度過,下一刻鐘,您已坐在橡皮艇中體驗著時而悠遊時而驚心的旅程。放聲尖叫吧!把您所有的煩憂都拋到腦後吧!在這綠野山林的奔放裡!釋出您最暢快的情緒!大自然的絕對放縱及撒野,完全地表露無疑。急流泛舟的旅程挑戰出大自然與人類的可能與不可能,一般上,全程需要50分鐘至2個小時來完成,視當時河水的水位而定。
【安全、有趣的漆彈戰】在教練的解說後,穿上特製的背心及漆彈槍,5人一小組,過程要注重團隊的互助能力團隊的溝通,才能出奇致勝,團隊才能得到最後的勝利。不僅滿足追求的本原性的攻擊,征服,冒險的心理需求,而訓練的人熟悉的群體,並幫助對方的過程和重要性一個戰鬥的智慧和毅力與遊戲。
【魚悅無限樂活部落】又稱迪諾比干村,距離亞庇市有45分鐘車程。Tagal在卡達山杜順語裡指的是“禁止”,因為這一帶都不允許進行任何捕魚活動,以維護生態環境。不過可以在這裡進行探訪村民的房舍,遠足,割橡膠示範,森林徒步,瀑布游泳用柴火煮飯一體驗原住民家常飯菜佐以野生有機菜。
【丹波羅力(TAMPARULI)小鎮】屬於馬來西亞沙巴州,位於斗亞蘭縣,小鎮的主要產業為農產品交易。在進入該鎮之前是一片稻田,遠處還可以瞭望神山全景,是風景怡人的地方,這裡住著少數的華人以及其他的土著如卡達山、巴夭人等。鎮上還保留著幾排木板老店,一間老郵政局,斗磨(Tamu,菜市場)就在河邊,是家庭主婦買賣東西的好去處,斗磨旁邊還有一條非常出名的丹波羅力吊橋。您可優閒漫步在傳統小鎮,可以逛逛當地市集水果攤購買當令水果。
註:九如泛舟為初級河道,泛舟活動基於安全理由,年齡未滿4歲或70歲以上者及患有高血壓、心臟病及孕婦等,不建議參加,請在出發前告知。
實用提示:
1.攜帶換洗衣服。
2.穿尺寸適中的拖鞋或珊瑚礁鞋。
3.不要穿戴首飾。
4.戴眼鏡者,最好使用具彈性並可調整鬆緊的帶子來支撐鏡架。
5.戴隱形眼鏡者,奉勸你換上一副眼鏡上陣,以免隱形鏡片被河水污損。
旅遊的目的首先是放鬆身心,享受悠閒的假期。睡到自然醒,享受酒店的娛樂休閒設施!上午您可自行前往亞庇最新最大商場【IMAGO SHOPPING MALL】或1 BORNEO,此商場內包含各國名牌精品旗艦店以及世界各地美食,商場亦內含健身中心、SPA、保齡球館、大型電影院等。午後集合搭乘專車前往購買當地物美價廉的特產,水果軟糖、榴槤冰棒、沙巴白咖啡、東格阿里、巧克力,都是您不容錯過饋贈親友好禮物,下午時分,悠閒一下來個輕鬆的【下午茶】吧!前往聞名全馬來西亞的【富源茶餐廳】享用熱騰騰的厚片土司上面加上鮮甜味濃的牛油椰醬,這滋味保證讓您吮指回味!
隨後懷著依依不捨的心情,讓「風下之地」-沙巴的美麗景色,裝入您的行囊及難忘的熱情之旅,搭乘專車接往機場,然後帶著依依不捨的心情前往機場,返回甜蜜的家。
1. 最低成團人數:四人成行。(兩人加價 NT$ 1,200/人 即可成行)
2. 作業金金額:作業金 NT$ 10,000元/人。
3. 作業金繳交期限:機位確認後48小時內。
4. 機票經訂位後無退票價值,不得更改日期與天數,經開票後不得變更名單。
5. 飯店部分須以實際回覆為主,恕不指定飯店。
6. 飯店無自然單間,逢單數則需補收單人房差
7. 尾款繳交期限:出發前七天。
8. 證照資料繳交期限:出發前二十五天。
9.護照有效期限需於回國日算起,六個月以上之效期。
10. 僅適用本國人(中華民國籍)參團有效;非本國籍之旅客,每人須補價差。
11. 若因天然及不可抗拒之因素、導遊保有變更行程順序之權力,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12. 本行程已包含兩地機場稅、燃油費、保險雜支等;不含個人當地私人花費及小費。
13. 以上行程順序若因特殊狀況及其他不可抗拒之現象;如天候、交通、航班、船舶影響,而有飯店、景點、餐食順序上之調動,依當地視情況調整,絕對以最順暢之行程作為安排,但行程景點絕不減少。報名人數若為單數時,須以加床或補單人房差處理。
14. 行程出發日若遇寒暑假、連價及馬來西亞假期,則需另補差額。
15. 行程為團體操作,故須團進團出不得延回、不得累計哩程數、機票開立後無法辦理退票或更改;一旦繳交訂金後恕無法退費或轉團或延期,敬請見諒。
16. 為維護您的旅途安全及權益,全程不得擅自離隊,違規者,視同終止旅遊契約。
17. 飯店一經訂房確認之後,需百分百使用不得取消訂房,否則飯店將收取全程之住宿費用。若旅客所付訂金不足負擔飯店費用時,本公司有權追討其它不足之費用。
18. 因馬國不承認雙重國籍,進出台灣及馬來西亞全部都要使用同一本護照,強烈建議凡持多國護照之旅客,請一律以單一護照出入境台灣及馬來西亞;否則入境馬國或遭遣返,概由旅客負全責。
19. 2015年9月15日起,馬來西亞入境旅客需附上來回電子機票以及要求規定每人每天需具備USD100等同值貨幣的財力證明(含信用卡)包含老人及小孩,現場海關會查驗,若無規定貨幣,將會被拒絕入境,原機遣返。
20. 床頭之小費每房每天馬幣2元,旅館行李員每次每件馬幣2元。公共廁所亦須付費,每次每人約馬幣20~50分錢。
21. 自2016年7月15日起,因應馬幣匯率浮動,九人含以下之團體,每人每天需支付導遊及司機小費新台幣300元。十人以上之團體,每人每天需支付導遊及司機新台幣200元。
22. 16歲以下小朋友團費不包含SPA項目,因此恕無法轉讓或退費,特此說明!
*為了本次各位貴賓行程愉快順利,旅遊行程住宿及旅遊點儘量忠於原行程,有時會因飯店確認行程前後更動或互換觀光點,若遇特殊情況或其他不可抗拒之因素以及船、交通阻塞、觀光點休假,本公司保有變更班機、行程及同等飯店之權利與義務,不便之處,尚祈見諒!最後,敬祝各位貴賓本次旅途愉快!
1、 | 團體旅遊中各團價格、航班及行程內容可能會因不同出發日期而有所變動,請先依您所需的出團日期查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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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請務必詳閱各團的各項說明以確保您的權益。 |
國外個別旅遊定型化契約書範本
交通部觀光局100年1月17日觀業字第0990044124號函修正發布
(本契約審閱期間一日, 年 月 日由甲方攜回審閱〉
立契約書人
旅客姓名: (以下稱甲方)
旅行社名稱:祥鴻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同意就本旅遊事項,依下列規定辦理:
第一條(國外旅遊之定義)
本契約所謂國外旅遊,係指到中華民國疆域以外其他國家或地區旅遊。赴中國大陸旅行者,準用本旅遊契約之規定。
第二條(個別旅遊之定義及內容)
本契約所稱個別旅遊係指乙方不派領隊人員服務,由乙方依甲方之要求代為安排機票、住宿、旅遊行程
或甲方參加乙方所包裝販賣之機票、住宿、旅遊行程之個別旅遊產品。
第三條(預定旅遊地及交通住宿內容)
本旅遊之交通、住宿、旅遊行程詳如附件。
前項記載得以所刊登之廣告、宣傳文件代之,視為本契約之一部分,如載明僅供參考
或以外國旅遊業所提供之內容為準者,其記載無效。
第四條(集合及出發時地)
本旅遊乙方不派領隊隨團服務。
甲方應於民國 年 月 日 時 分自行抵達機場或其他約定地點,並自行辦理入出境手續。但如依航空公司規定需由乙方協助辦理者,應由乙方協助辦理之。甲方未準時到達致無法出發時,亦未能中途加入旅遊者,視為甲方解除契約,乙方得依第十六條之規定,行使損害賠償請求權。
第五條(旅遊費用及其涵蓋內容)
旅遊費用共新台幣: 元,甲方應依下列約定繳付:
一、簽訂本契約時,甲方應繳付作業金新台幣 元。(作業金)
訂位確認後作業金將自動轉為訂金不得取消及做任何變更,取消費用全額沒收且須補足不足額之部分。
二、其餘款項於出發前三日或領取機票及住宿券時繳清。
甲方依前項繳納之旅遊費用,應包括本契約所列應由乙方安排之機票交通費用、旅館住宿費用、旅程遊覽費用。
但如雙方約定另含其他費用者,依其約定。
第六條(怠於給付旅遊費用之效力)
甲方因可歸責於自己之事由,怠於給付旅遊費用者,乙方得逕行解除契約,並沒收其已繳之訂金。如有其他損害,並得請求賠償。
第七條(旅客協力義務)
旅遊需甲方之行為始能完成,而甲方不為其行為者,乙方得定相當期限,催告甲方為之。甲方逾期不為其行為者
乙方得終止契約,並得請求賠償因契約終止而生之損害。
第八條(交通費之調高或調低)
旅遊契約訂立後,其所使用之交通工具之票價或運費較訂約前運送人公布之票價或運費調高或調低逾百分之十者
,應由甲方補足或由乙方退還。
第九條(強制投保保險)
乙方應依主管機關之規定辦理責任保險及履約保證保險。
乙方如未依前項規定投保者,於發生旅遊意外事故或不能履約之情形時,乙方應以主管機關規定最低投保金額計
算其應理賠金額之三倍賠償甲方。
第十條(檢查證照、報告必要事項)
乙方應明確告知甲方本次旅遊所需之護照及簽證。
乙方應於預定出發前,將甲方的機票、機位、旅館及其他必要事項向甲方報告,並以書面行程表確認之。乙方怠
於履行上述義務時,甲方得拒絕參加旅遊並解除契約,乙方即應退還甲方所繳之所有費用。
第十一條(因旅行社過失無法成行)
因可歸責於乙方之事由,致甲方之旅遊活動無法成行時,乙方於知悉旅遊活動無法成行者,應即通知甲方並說明
其事由。怠於通知者,應賠償甲方依旅遊費用之全部計算之違約金;其已為通知者,則按通知到達甲方時,距出
發日期時間之長短,依下列規定計算應賠償甲方之違約金。
一、通知於出發日前第二十一日至第三十日以內到達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十。
二、通知於出發日前第十一日至第二十日以內到達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二十。
三、通知於出發日前第四日至第十日以內到達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三十。
四、通知於出發日前一日至第三日以內到達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七十。
五、通知於出發當日以後到達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一百。
甲方如能證明其所受損害超過第一項各款標準者,得就其實際損害請求賠償。
第十二條(非因旅行社之過失無法成行)
因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乙方之事由,致旅遊無法成行者,乙方於知悉旅遊活動無法成行時應即通知甲方並說明
其事由;其怠於通知甲方,致甲方受有損害時,應負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證照之保管)
乙方代理甲方辦理出國簽證或旅遊手續時,應妥慎保管甲方之各項證照及相關文件,乙方如有遺失或毀損者,應
行補辦,其致甲方受損害者,並應賠償甲方之損失。
第十四條(旅程內容之實現及例外)
乙方應依契約所定辦理住宿、交通、旅遊行程等,不得變更,但經甲方要求,乙方同意甲方之要求而變更者,不
在此限,惟其所增加之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除非有本契約第十八條或第二十條之情事,乙方不得以任何名義或理由變更,乙方未依本契約所訂等級辦理餐宿
、交通等事宜時,甲方得請求乙方賠償差額二倍之違約金。
第十五條(因旅行社之過失致旅客留滯國外)
因可歸責於乙方之事由,致甲方留滯國外時,甲方於留滯期間所支出之食宿或其他必要費用,應由乙方全額負擔
,乙方並應儘速依預定旅程安排旅遊活動或安排甲方返國,並賠償甲方依旅遊費用總額
除以全部旅遊日數乘以滯留日數計算之違約金。
第十六條(出發前旅客任意解除契約)
甲方於旅遊活動開始前得通知乙方解除本契約,但乙方如代理甲方辦理證照者,甲方應繳交證照費用
,並依下列標準賠償乙方:
一、通知於出發日前第二十一日至第三十日以內到達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十。
二、通知於出發日前第十一日至第二十日以內到達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二十。
三、通知於出發日前第四日至第十日以內到達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三十。
四、通知於出發日前一日至第三日以內到達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七十。
五、通知於出發當日以後到達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一百。
乙方如能證明其所受損害超過第一項各款標準者,得就其實際損害請求賠償。
第十七條(出發前有法定原因解除契約)
因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致本契約之全部或一部無法履行時,得解除契約之全部或一部,不
負損害賠償責任。乙方應將已代繳之規費或履行本契約已支付之全部必要費用扣除後之餘款退還甲方。但雙方於
知悉旅遊活動無法成行時應即通知他方並說明事由;其怠於通知致使他方受有損害時,應負賠償責任。
為維護本契約旅遊之安全與利益,乙方依前項為解除契約之一部後,應為有利於旅遊之必要措置。但甲方不同意
者,得拒絕之;如因此支出必要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第十七條之ㄧ(出發前有客觀風險事由解除契約)
出發前,本旅遊所前往旅遊地區之一,有事實足認危害旅客生命、身體、健康、財產安全之虞者,得準用前條之
規定。但解除之一方,應另按旅遊費用百分之╴ 補償他方(不得超過百分之五)。
第十八條(出發後旅客任意終止契約)
甲方於旅遊活動開始後中途退出旅遊活動或未能參加乙方所排定之旅遊項目時,不得要求乙方退還旅遊費用。但
乙方因甲方退出旅遊活動後,應可節省或無須支付之費用,應退還甲方。
第十九條(旅遊途中行程、食宿、遊覽項目之變更)
甲方於參加乙方所安排之旅遊行程中,因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乙方之事由,致無法依預定之旅程、住宿或遊覽
項目等履行時,乙方應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為必要之協助。
第二十條(責任歸屬及協辦)
旅遊期間,因不可歸責於乙方之事由,致甲方搭乘飛機、輪船、火車、捷運、纜車、汽車等大眾運輸工具所受損
害者,應由各該提供服務之業者直接對甲方負責。但乙方應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協助甲方處理。
第二十一條(其他協議事項)
甲乙雙方同意遵守下列各項:
一、此表為建議行程,時間的安排與規劃會依當天的天氣狀況與行程順暢度而有所異動
二、此為包機行程保證成行,若甲方臨時取消更改,訂金全無法退回,並需付清包機票價全額。且團體機票一經開票便無退票價值,故於確認開票後臨時取消出發者,無法辦理退票。
三、飯店一經確認後,即代為下訂全額付費,若中途取消,飯店費用百分百全額沒收,訂金不足需補足全額。
四、此為4人成行之行程,故台灣不派領隊隨行,由當地導遊全程接待。
前項協議事項,如有變更本契約其他條款之規定,除經交通部觀光局核准,其約定無效,但有利於甲方者,不在此限。
訂約人:
甲方:(簽名)
住 址:
身分證字號:
電話或電傳:
乙方(公司名稱):祥鴻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編號:54132577
負 責 人:黃彥霖
住 址:台中市西屯區重慶路8號1樓
電話或電傳:04-23112017 / 04-23112015
乙方委託之旅行業副署:
(本契約如係綜合或甲種旅行業自行安安排之個別旅遊產品而與旅客簽約者,下列各項免填)
(公司名稱):
註冊編號:
負 責 人:
住 址:
電話或電傳:
簽約日期: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如未記載以交付訂金日為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祥鴻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台中市西屯區重慶路8號
◎所有行程報價皆已包含本公司案件處理費、人事成本、服務費、紙本文件及作業手續費每位500/人。
◎為保障消費者及本公司雙方平等互信之權力義務,旅客報名繳交訂金後,一切法條精神依據觀光局公佈之『國外旅遊定型化合約書』為主。